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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出台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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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苏仕日 达海军)日前,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各县(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80%以上。

  根据方案,潮州将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区改造区、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满足户籍儿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

  潮州市教育局会同市委农办将“行政村独立或联合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列入农村重点工作。该方案要求各县(区)要切实落实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每个街道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潮州还将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根据方案,2016年11月7日前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其中,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以及住宅小区中产权属于政府的配套幼儿园,不得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各县(区)教育部门每年应向社会公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录、收费标准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等相关情况。

  方案同时要求,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开展成本监审,适时向社会公布其成本结论,根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适时进行调整。

  此外,潮州还将健全师德考核制度,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